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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如何破题?黄震主委说搭建好“三座桥”

2020-01-21

  1月14日,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进上海市委主委、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黄震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要尽快解决技术转移中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权属问题,搭建科技成果转化“三座桥”,建立技术经理人队伍、发展技术孵化可盈利的商业模式以及搭建技术供需信息平台的方式,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为上海创新策源提供新动能。

  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掣肘在于权属

  “我国的发明专利数量已连续八年世界第一,但科技成果转换率不到30%,仅是发达国家的一半不到。”2020年上海两会期间,民进上海市委提交的《关于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建议》提案中写到,现行法律和政策将科技成果等同于国有资产,出于对“国有资产流失”和“追责”担心,高校院所“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政策一直举步维艰,严重阻碍了上海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

  黄震介绍,目前,科研院所和高校实行的成果转化模式一般是在成果产生效益,作价之后,再与科研人员进行分成。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其价值属性,才能拉动经济和就业。”在黄震看来,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是特殊的国有资产,不能把它与一般国有资产画等号,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业具有社会公益性。

  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也曾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中国科技人员创新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根源就在于激励机制还不到位,特别是产权激励机制不到位。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国家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方案和意见,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方向很明确,一个明显的信号是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

  黄震介绍,各地也陆续有相应的政策出台。四川省采用“混合所有制”方式,在确认科技成果权利之初允许将科技成果的部分所有权分配给科研人员;北京市最近刚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高校院所可以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全部或部分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

  他建议,上海要解放思想,尽快出台政策允许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激发科技创业活力,进一步解放科技生产力,为上海创新策源提供新动能。

  为科研成果转化搭建好三座桥梁

  技术转移的成功与否,离不开一大批专业从事科技服务的技术经理人。黄震将其比作科技成果转化的第一座桥梁。

  但他指出,技术经理人不是一般人想象的中介“牵线人”概念,而是更高层次的技术经理人,他们不仅需要对技术的发展趋势、技术成果价值有非常独到的判断,还要有非常扎实的经济知识支撑,具备融资的魄力。

  第二座桥是可盈利的商业模式,也就是科技成果的孵化模式。

  “很多科技成果为什么无法转化成生产力?并不是用不了,其实就差一公里。”黄震介绍,一项科技成果要最终形成产品,产生效益,通常需要对实验室成果进行培育、孵化和产业化,如概念验证、中间试验等,上海技术转移中科技成果的培育、孵化常常是“等、靠、要”的状态,缺乏有效的商业模式。

  黄震希望上海培育一大批高层次技术经理人和民营科技成果孵化和中试机构,“他们能‘无孔不入’,到处找技术成果进行孵化,这样就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技术转移的信息与服务平台是第三座桥。

  “阿里巴巴是很成功的第三方商业平台。”黄震说,在国内技术转移市场上,基于大数据、移动终端等现代信息手段的技术转移与服务新模式、新方法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

  因此,他建议打造“技术转移阿里巴巴”信息与服务平台,形成技术拥有者、技术需求者、技术服务者、资本拥有者组成的四合一市场,为技术转移各方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技术评价、中试孵化、投融资、技术交易等综合科技增值服务,将技术转移打造成产业,推动上海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技术转移网络重要节点。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