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本市新兴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摘要)

2018-01-23

  截止2015年末,上海共有养老机构699家,但绝大多数为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和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4月,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工商局颁布《关于养老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后,本市新开业了不少通过工商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民进上海市委老年工作委员会对此类养老机构开展现状调研,旨在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建设之初即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为全市各层次的养老机构共同健康平稳发展献计出力。

  通过调研,提出存在问题有:

  1.营利性养老机构多数选择高端模式,受众人群少,不能广泛满足市场需求;

  2.政府对企业投资回报、管理费用收取的指导性意见不明确,“事前”管理不够完善;

  3.老年人整体购买能力不足,涉老融资市场有待持续发展;

  4.广大居民的消费观念还较保守,自主消费购买养老服务的观念有待培育。

  提出的对策建议有:

  1.政府应对养老机构做市场细分,营利性养老机构亦应呈现低、中、高档并存态势;

  2.政府给予扶持,企业弘扬公益,降低企业成本,确保惠利于民;

  3.细化管理办法,加强过程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老人权益;

  4.做好宣传引导,转变消费理念,健全涉老融资市场,提高老人购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