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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作用的建议(摘要)
2016-1-28 10:20:34

  上海市民拥有住房产权的比例很高,业主委员会是社区居民与自己物权最直接相关的载体,理应在社区自治与共建中发挥应有作用。但其职能还是受到一定限制,法律地位不明确、治理结构不完善、运行程序不规范、政府职责确失、治理机制不健全等。为此,建议制定地方性法规明确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成立地方性业委会联合会,开展运作方式、途径的研究,引入业委会有偿工作机制,探索市场化专业管理,推进业委会运作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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