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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提升机关制度建设水平
2017/8/17 10:11:41

  今年是民进中央在全会开展机关建设的主题年。民进各级组织的机关建设是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机关制度建设是机关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根本保障。民进上海市委机关作为参政党地方组织机关,承担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桥梁纽带作用。但是民进市委机关制度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机关制度整体要求与具体制度之间存在脱节,制度制定与执行之间存在脱节,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存在脱节,这些问题影响制度对机关建设的保障作用。

  良好的体制与机制,能够推动机关各部门的沟通合作与相互促进,保障民主集中制的实现。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民进市委机关制度建设的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具体要求需要进一步细化。这里尤其需要认识和正确处理制度的整体与具体、制定与执行、新旧制度之间的关系。

  从整体制度与具体制度之间的关系来看,整体制度是框架性、原则性的制度;具体制度是局部的、操作的制度。整体制度对具体制度来说是抽象的、具有指导意义的上位规定;具体制度对整体制度来说是局部的、针对性强的下位办法。整体制度要为具体制度的制定预留空间,具体制度要从不同角度体现整体制度的原则要求。上下位制度之间是动态的相统一过程,上位制度条款的补充、修改、废除时,下位制度必须及时进行相应调整;下位制度完善、调整具体内容时,上位制度要归纳提炼其原则理念,两者之间要不断协调、统一、再协调,减少上下制度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从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的关系来看,制定制度要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执行制度是贯彻落实制度内容的过程。制度制定时要充分考虑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要吸纳制度执行者参与制度的制定,充分吸收执行者的意见建议;制度执行要依据制度的原则理念,合理解释制度、达到制度制定的初衷目的,而不能机械套用文字内容。制度需要执行来反馈制度实行的效果,将产生不同效果的具体内容在下一阶段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加以巩固或修改完善;执行情况体现了制定时是否充分考虑制度的前瞻性、可行性,是否能依据制度条款将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从新制度与旧制度的关系来看,制度的新旧是从时间范畴来定义,制度在不同阶段的任务和要求不同,但其之间有继承性和关联性,不能割裂看待不同时期的制度。新制度是在旧制度的基础上,为了适应环境变化和新需求而制定的制度,旧制度中适应新形势的内容需要新制度保留和完善。旧制度为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直接来源和理论依据;新制度则进一步发展了旧制度的合理内核,为其注入了新的价值,并形成新的制度框架。

  制度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共同构成了机关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就是夯实了机关建设的基础和基石。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机关制度建设的刚性要与机关文化建设的柔性相结合。制定制度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调动和发挥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大限度地凝聚力量把工作做好。而凝聚力量、凝聚人心的工作同时需要文化建设来塑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机关氛围。制度建设为文化建设提供依据保障,文化建设为制度建设的有效执行构建团结和谐的机关软环境。从不同角度来理解,机关制度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有这样,民进上海市委机关建设才能再上新台阶。

(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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